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深悟习近平强军思想、干好新时代强军事业”系列谈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
习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习主席再次强调,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要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为推进强军事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我军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走向胜利的,是秉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走向正规化的,是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发展进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站在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对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依法治军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把依法治军体现为党的意志,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总盘子,既明晰战略定位、作出顶层设计,又明确目标要求、规划方法路径,擘画了我军法治建设的总蓝图,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军事篇”、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的“法治篇”、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的“创新篇”。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提供了科学指南,赋予了时代任务。
法纪,治军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习主席明确要求,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军的总抓手。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目标就是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律规范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我们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重点立法项目,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集成化、军事法规法典化,确保军队法治建设与国家法治建设协调发展、同频共振。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一套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必将保障人民军队在强军征程上攻坚克难、无往不胜。
法治为强军,根本为打赢。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我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的明显加快,更加需要法治的规范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化,更加需要法治的建立完善;使命任务的日益拓展,更加需要法治的全面护航;官兵法治诉求的逐渐增多,更加需要依靠法律法规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各种难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下大力推动治军方式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在全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法贵在行,也难在行。依法治军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习主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不严格执法,军事法规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泥菩萨”。打好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不良现象的攻坚战,是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重中之重。“徒法不足以自行。”将“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需要刀刀见血,更需要久久为功。要着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领导怎么做,部队官兵都在看。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部队是带不好的。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带头遵纪守法,要求部队做的,自己首先做好,要求部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才能以模范行动引领官兵把法治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作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要自觉培养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按照法规制度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2018年6月,陆军所属13个集团军军长按抽签顺序逐个上场,围绕职能使命和作战任务,依次接受陆军首长、院校专家的考核、质询和评判,考风之实、考纪之严,让人印象深刻。
严治之军,所向披靡;无治之兵,百万无益。站在人民军队建军95周年的时间节点上,身后是我军法治建设征途上的光辉足迹,眼前是实现强军目标的时代召唤。全军部队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把我军锻造成为律令如山、能打胜仗的精兵劲旅,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文、图/东部战区总医院